第6期

發刊日期:2012/07/01

認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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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長室/ 楊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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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合作

TAF 與法國認證委員會(COFRAC) 簽署評鑑服務合約

TAF 與COFRAC 簽約儀式 (左為COFRAC Mr. Daniel Pierre ,中為駐法代表呂應龍大使,右為TAF 周念陵執行長) TAF 與COFRAC 簽約儀式 (左為COFRAC Mr. Daniel Pierre ,中為駐法代表呂應龍大使,右為TAF 周念陵執行長)

本會與法國認證機構「法國認證委員會(COFRAC)」, 於今2012 年5 月31 日假 駐法國代表處,簽署雙邊 評鑑服務合約(Contracting Agreement ) , TAF 與 COFRAC 簽署儀式,在我國 駐法國代表處呂應龍大使的 見證下完成,法方簽署代表 為COFRAC 秘書長Mr Daniel Pierre ( 皮耶),我方合約由 周念陵執行長攜回我國後, 由陳介山董事長完成簽署。

透過本次臺法雙邊評鑑服務合約的機制,TAF 與COFRAC 可協助對方在其所在國代為執行認證服務。 換言之,我國獲得TAF 認證的實驗室、驗證機構或檢驗機構如欲向COFRAC 提出認證申請,COFRAC 可視情況委託TAF,執行全部或部分認證評鑑工作;反之亦然。如此一來,有意同時申請台、法雙邊 認證的實驗室、驗證機構或檢驗機構可享受「一次評鑑、兩張證書」的好處,不僅節省大量經費及時 間,在ILAC、IAF 多邊相互承認協議的架構下,再加上當地認證機構的認證,所出具的報告或證書獲 得雙邊權責機關之接受,有效降低我國產品進入法國、或是法國產品進入我國之貿易技術障礙,促進 臺法雙邊貿易之便捷化。

本會與法國認證機構「法國認證委員會(COFRAC)」, 於今2012 年5 月31 日假 駐法國代表處,簽署雙邊評鑑服務合約(Contracting Agreement ) , TAF 與 COFRAC 簽署儀式,在我國駐法國代表處呂應龍大使的見證下完成,法方簽署代表 為COFRAC 秘書長Mr Daniel Pierre ( 皮耶),我方合約由 周念陵執行長攜回我國後,由陳介山董事長完成簽署。

透過本次臺法雙邊評鑑服務合約的機制,TAF 與COFRAC 可協助對方在其所在國代為執行認證服務。 換言之,我國獲得TAF 認證的實驗室、驗證機構或檢驗機構如欲向COFRAC 提出認證申請,COFRAC 可視情況委託TAF,執行全部或部分認證評鑑工作;反之亦然。如此一來,有意同時申請台、法雙邊 認證的實驗室、驗證機構或檢驗機構可享受「一次評鑑、兩張證書」的好處,不僅節省大量經費及時 間,在ILAC、IAF 多邊相互承認協議的架構下,再加上當地認證機構的認證,所出具的報告或證書獲得雙邊權責機關之接受,有效降低我國產品進入法國、或是法國產品進入我國之貿易技術障礙,促進 臺法雙邊貿易之便捷化。

皮耶表示,法國葡萄酒和干邑酒商對出口到台灣的認證很熱衷,此合約目的就是要便利台法雙向認證,讓雙邊經濟更為便利。另一方面,我國產品要銷往法國的廠商將可免除重複認證程序,對產業界- 特別是電機電子和工具機業者會有實際幫助。歐盟27 國目前規定一國設立單一認證機構,未來有意做整合。在歐盟完成整合之前,台灣將努力與歐盟其他國家簽署雙邊合作,讓台歐之間貿易往來更為通暢。

本次臺法雙邊評鑑服務合約的簽署,由TAF 周執行長念陵居中協調,經過多次溝通合約內容,確認符 合雙邊利益,並能為獲得TAF 認證的符合性評鑑機構帶來效益後才定案;另外,特別感謝我國駐法國代表處呂應龍大使、石心主任以及朱一萍副組長的協助,在法國當地直接與COFRAC 洽談,積極促成本次合約之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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