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期

發刊日期:2012/04/01

認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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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認證處/廖志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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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單位合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與TAF 合作成果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檢驗業務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檢驗業務

TAF 鑒於與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2010 年所簽署的合作備忘錄之精神,特協助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提升與輔導其轄區醫事檢驗業務品質。並於去(2011) 年度配合該局「基層醫事檢驗機構檢驗品質輔導計畫」之構想,由本會匯整該局轄區內且為本會醫學領域認可/ 申請實驗室的名單,將當年度有接受本會例行現場評鑑的結果給該局,以減少本會醫學領域認可/ 申請實驗室,重覆接受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評鑑或訪查,同時也協助該局瞭解轄區內醫事機構檢驗的品質。2011 年在此合作模式下,TAF 認可與申請實驗室共有17 家醫學實驗室,可以透過一次評鑑同時滿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本會的要求。

TAF 在認可/ 申請實驗室的權利義務規章及保密義務的前提下,對於評鑑後個別結果的提供,皆在已獲得本會認可/ 申請實驗室同意後,才會將個別資料提供給權責機關,同時要求合作之權責機關,不會再將相關資料公開或評論。

展望未來,為協助實驗室參與認證效益的推動,及與有效獲得權責主管機構對認證價值之使用,TAF將持續就提升實驗室認證品質注入更多心力,也會更緊密與權責主管機構通暢合作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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