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期

發刊日期:201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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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認證處/潘宜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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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責單位合作

OECD GLP 推廣說明會圓滿落幕

2011 年9 月7 日 TAF 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大禮堂舉辦" OECD GLP 推廣說明會",向國內農藥試驗單位與相關權責單位 ( 環保署、農委會等) 推廣我國與美國已簽署之「臺美 GLP 相容確認書」以及我國GLP 監控制度「OECD GLP 國家符合性監控系統」。

本次說明會分為三部分主題進行,第一部份為美國環保署查核農藥GLP 試驗單位理化性試驗之經驗分享,很難得可邀到前OECD GLP工作小組會議主席暨美國環保署專家Ms. Francisca Liem (林曾玉蓮女士)來台 ( 圖一左四) 講授,林女士特別分享了美國環保署查核理化性試驗單位常見缺失,提供台灣農藥的GLP 試驗單位準備建構與實施GLP 管理系統之參考,第二部份為國內農藥與環境用藥法規與GLP相關的要求之簡介,特別邀請我國農委會潘潔宜技士與環保署陳淑玲簡任技正至活動現場,簡單介紹說明農藥管理法與環境用藥管理法規中與GLP 相關的部份,最後邀請GLP符合性登錄試驗單位,進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享臺美 GLP 相容性確認書簽署後,帶給公司業績具體成長的效益,並因此承接了許多來自國外廠商的GLP 研究試驗委託案。

圖一:OECD GLP 推廣說明會講師與貴賓合影 [註] 圖一:OECD GLP 推廣說明會講師與貴賓合影 [註]

註:由左至右為 TAF 周念陵執行長、環保署 陳淑玲簡任技正、BSMI 莊素琴副局長、US EPA Ms. Francisca Liem、農委會防檢局 潘潔宜技士、台灣區植物保護工業同業公會 簡品淑總幹事、台灣區環境衛生用藥工業同業公會 陳吉昌理事長

本次活動參與人員合計來自39 個機構 65 人參與,除國內農藥、環境用藥與工業化學品相關業者、GLP 符合性試驗單位代表以及相關權責機關代表外,台灣區環境用藥工業同業公會、台灣區植物保護工業同業公會亦盛情 參與,推廣說明會最後在TAF 周執行長 ( 圖二) 與參與代表精彩互動的問與答下圓滿落幕。

圖二:TAF 周念陵執行長主持綜合座談 圖二:TAF 周念陵執行長主持綜合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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