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日本 JAB 之ISO 50001 認證聯合評鑑
ISO 50001:2011 在去(100) 年6 月15 日公布後,國際間認證組織與驗證組織在永續經營與綠色意識的趨勢下,紛紛提出認證服務與驗證服務。
日本認證組織Japan Accreditation Board (JAB)已於去(100) 年7 月25 日起正式依據ISO/IEC17021 與ISO 50001:2011 對驗證機構提供能源管理系統認證服務。某國際性驗證機構在向JAB 提出認證申請後, 因其關鍵地點(Criticallocation)包含台灣分公司;因此,日本JAB 正式對TAF 提出聯合評鑑之邀請。由於JAB 與本會皆為IAF 與PAC 之相互承認協議之簽署成員,經本會整體評估後,同意雙方組成聯合評鑑小組對某國際性驗證機構之台灣分公司進行評鑑活動。

聯合評鑑在2011 年11 月21 及22 日,由日本JAB Ms. Kana Motoyama 擔任主評審員與本會李步賢副處長擔任評審員共同組成評鑑小組執行評鑑。評鑑計畫由Ms. Kana Motoyama 擬訂,所有評鑑所需文件皆依日本JAB 規定執行,本會評審員參與所有之評鑑過程,並提供現場評鑑報告及觀察紀錄,再由主評審員作最後判定,評鑑結束會議由日本JAB 主評審員主持,會後並提供評鑑結果報告。
本次活動係日本JAB 與本會第一次正式組成聯合評鑑小組,實質聯合執行評鑑,在活動中可以觀察日本JAB 執行評鑑活動之實況,其中可借鏡之處包含日本JAB 對新領域開放所要求之評鑑活動僅要求總部評鑑,本案並未要求執行見證評鑑,雖然如此,總部評鑑時對驗證機構能力之確認,採取非常仔細與深入之態度。此方式使與本會最大不同之處。
日本JAB 對提出申請者所提供之評鑑計畫是整體性計畫,包含日本部分國際性驗證機構與台灣分公司部分,就規劃面而言,是完整性的而未分別切割為不同計畫。雖然不見得會影響評鑑結論,但是就案件整體性與紀錄性而言,是比較好安排方式。
因為文化的差異與應用國際標準採用不同方式,在充分說明後,日本JAB 都可以用彈性態度,接受不同應用國際標準之方式。
鑒於本次是日本JAB 與本會第一次評鑑接觸,同時有良好合作模式與經驗,預期未來應持續有合作模式,提供本會認可機構另一服務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