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期

發刊日期:2011/09/30

認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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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認證處/陳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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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環境監測機構認證管理制度之建立

「職業安全衛生法」( 草案) 第十二條擬修正為「雇主對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作業場所,應設置或委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作業環境監測機構辦理作業環境監測。」該作業環境監測機構係結合測定及分析之功能,因此涵蓋作業環境測定機構及職業衛生實驗室,藉此以利作業環境監測整體之運作及品質掌控。有關作業環境監測機構認證管理,為了與國際趨勢接軌及採用國際規範,將朝向指定運用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相互認可協議(ILAC)機構辦理之第三者認證模式,藉此以使作業環境監測機構滿足國際標準ISO/IEC 17020(不同類型之執行檢驗機構運作之一般準則標準)及IAF/ILAC A4,並提升數據品質及減少政府資源重複投入之浪費。

作業環境監測流程圖 作業環境監測流程圖

配合此政策全國認證基金會以執行國內強制性實驗室認證特定服務計畫與檢驗機構認證的經驗,於99 年度承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作業環境測定機構品質輔導及環境監測機構認證制度工作計畫」,配合職業安全衛生法(草案)第十二條,協助建立作業環境監測運作模式及其認證管理制度。本計畫係以二年時間完成各項前置作業,於99 年為制度建制,依政策方向規劃「作業環境監測機構」之組成方式及類型,並建立認證管理制度及法規附屬規章,主要內容包含:擬定運用第三者認證之法規附屬規章,提供主管機關制訂監測實施辦法之參考;採用本會認證作業,擬定「作業環境監測機構認證服務計畫」作為監測機構、主管機關與認證機構三方共同合作的依據;制訂「作業環境監測機構認證規範」並加入國際認證ISO/IEC 17020、IAF/ILAC A4,作為認證機構要求評鑑機構獲得認證時必須滿足的要求。100 年則是制度推動,為培訓評鑑人力並輔導認證及提供自主性認證申請。本計畫藉由認證管理制度建制、評鑑人力訓練、輔導認證及試行認證等一連串工作,以作為政策推動之依據詳圖1。

圖1:作業環境監測機構認證制度建立工作流程圖 圖1:作業環境監測機構認證制度建立工作流程圖

本會將持續向勞委會推動運用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相互認可協議(ILAC)機構辦理之第三者認證模式,並採用國際規範ISO/IEC 17020,使國內規定與國際接軌,以使我國認證體系更趨於一致化詳圖2。

圖2:勞工作業環境監測機構管理建制與落實作法 圖2:勞工作業環境監測機構管理建制與落實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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