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期

發刊日期:2011/06/30

認證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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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長室/楊淳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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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導

運用認證支持權責主管機關工作座談會

2011世界認證日TAF陳介山董事長(左五)與美國在台協會陶艾倫組長(Mr Alan Tousignant,左六)等貴賓合影 2011世界認證日TAF陳介山董事長(左五)與美國在台協會陶艾倫組長(Mr Alan Tousignant,左六)等貴賓合影

為響應國際實驗室認證聯盟(ILAC)及國際認證論壇(IAF)所發起的每年6月9日世界認證日(World Accreditation Day)活動並配合2011年主題「支持權責主管機關工作(supporting the work of regulators)」,本會於6月9日假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一場『運用認證支持權責主管機關工作』座談會,計有190位來自權責機關、國內外工商團體/協會、認可機構及業界的代表與會,與全球多達59個國家同步慶祝這個深具意義的節日。

本次活動由本會 陳介山董事長主持並致歡迎詞;另外,亦特別邀請美國在臺協會(AIT)經濟組陶艾倫組長(Mr Alan Tousignant)蒞臨致詞,針對認證獲得美國權責主管機關運用情形以及其在臺美頻繁的貿易交流所扮演角色發表演說。另外,為彰顯我國多年推動認證的效益,本會持續於公開場合表彰通過本會認證之機構,除之前已頒發「ILAC MRA實驗室組合標記」陶板給本會認可實驗室外,特地藉此活動機會首次公開授予「IAF MLA驗證機構組合標記」予本會認可之驗證機構。

TAF陳介山董事長於2011世界認證日 (2011/06/09)致開幕詞 TAF陳介山董事長於2011世界認證日 (2011/06/09)致開幕詞

本次座談會活動分兩階段進行,第一階段主題為「國際上權責機關接受及運用認證的情形」,由本會 陳介山董事長擔任主持人、周念陵執行長擔任引言人,邀請到香港貿發局台灣辦事處馮渤總經理、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五組王石城組長、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技術管理處羅金賢副處長、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消保官組王德明簡任消保官、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葉明水副祕書長以及台灣區電機電子工業公會徐興副祕書長與談,從香港經驗、WTO/TBT、國際間/區域間經貿關係、工商業界發展以及消費者保護的角度,分享認證獲得運用之實例以及其所帶來的經濟效益與民生福祉。

第二階段座談主題為「國內權責機關接受及運用認證的情形」,邀請採認TAF認證的國內權責主管機關代表與談,包括經濟部能源局陳玲慧主任秘書、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三組林傳偉組長、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企劃處莊玉雯處長、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制考核及糾紛管理處袁紹英處長、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處陳森副處長以及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研究檢驗中心吳和生主任,從法規面實際運用TAF認證以及採認ILAC MRA或IAF MLA簽署會員之認證結果的實例,以及與本會建立合作關係的角度,分享運用認證如何協助權責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工作以及所帶來的效益。

TAF陳介山董事長(左五)頒發IAF-TAF組合陶板予驗證機構代表 TAF陳介山董事長(左五)頒發IAF-TAF組合陶板予驗證機構代表

為推廣本會與權責主管機關的認證交流合作情形,活動現場亦安排數個攤位,依不同領域展示TAF獲得國內外權責主管機採認與接受的現況,以多元互動、經驗分享的方式引導各界瞭解認證、支持認證、運用認證,達到「一次認證,全球通行」的終極目標。

本會持續維持ILAC MRA與IAF MLA機制並建構與國際認證接軌的認證體系與平台,截至今年5月底止,TAF認可之驗證機構達91家、實驗室達1,403家、受聘僱外國人健檢醫院達61家以及檢驗機構達24家,國內這些經過認證之驗證/檢測/檢驗技術服務每年平均產出驗證證書逾萬張以及檢測報告約500萬份左右。從國家層級來看,權責主管機關運用相互承認協議來傳達從安全衛生到環保等政策目標,規範促進經濟競爭力更加蓬勃的條件;藉由獲認證單位所提供的服務,讓我國產業能在符合國際規範的基礎上符合權責主管機關的法規要求,協助權責主管機關有效監督管理。從企業角度來看,相互承認協議排除了無謂的反覆測試,各國權責機關對相互承認協議架構下認證結果的採認亦逐年增加,只要經由獲認證單位進行檢測驗證,即可符合當地法規要求,大幅降低了符合性評鑑方面的成本,對上市時間更是一項利多,讓我國的出口貿易能縮短上市時間、減低重覆檢測成本,進而提高產業競爭力,營造政府、企業、消費者三贏局面。

TAF全體同仁於2011世界認證日合影留念(2011/06/09) TAF全體同仁於2011世界認證日合影留念(2011/06/09)

目前TAF認證已獲得多個國內權責主管機關的採認與運用,包括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經濟部能源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財政部國庫署、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交通部氣象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內政部消防署以及內政部國土測繪局。國際上,TAF認證獲得權責主管機關的承認,例如: 美國環保署能源之星(Energy Star)、優良實驗室操作(GLP)計畫以及消費者產品安全委員會消費者產品安全改善法案(CPSIA)。除此,依市場需求,TAF亦是亞太地區少數獲得主要國際組織承認的認證機構,如:國際藍芽組織(Bluetooth SIG.)、無線通訊協會(CTIA)等。

近年來發生多起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相關事件,突顯出民眾對安全、健康、環境、品質與消費者權益的要求愈來愈高,也顯示第三者認證單位、符合性評鑑單位所提供的公正服務愈來愈受到重視。在國家社會持續發展民生福祉、全球經貿,共享互利雙贏榮景的同時,本會亦將持續兢兢業業提供協助權責主管機關工作、符合社會需求的認證評鑑服務,透過完善的國際認證體系以達成有效可靠的「能力」保證,實現讓地球生生不息、永續發展的遠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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